当日快讯:未就相关关联交易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开山股份收深交所监管函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开山股份2月21日公告,公司收到深交所监管函。经查,2021年1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开山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广东正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重庆开山流体机械有限公司向浙江开山银轮换热器有限公司采购蒸发冷、冷却器及配件累计2,553万元。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杨建军担任浙江开山银轮换热器有限公司董事长,上述采购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1%。公司未就上述关联交易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1年4月14日才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并披露,且关联董事杨建军未回避表决。2021年1月,公司将0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中信银行大额存单,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关键词: 关联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 开山股份

为你推荐

新股
市场
Copyright@  2015-2022 华南证券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 粤ICP备18025786号-52   联系邮箱: 954 29 18 82 @qq.com